1. 研究者在获知妊娠事件后应3天内向申办者、伦理委员会报告,并在CTRI系统中填写妊娠事件报告基本信息,提交后由机构办公室安全性事件专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递交给伦理委员会。
2. 伦理办秘书接收报告,选择审查方式为快速审查,并参照快速审查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3. 伦理办主任在最近一次的伦理审查会议上汇报本院各科室上报的妊娠事件情况。
4. 伦理委员会根据妊娠事件报告内容,评估继续开展临床试验的风险和获益,若研究参与者继续参与试验的风险/获益比明显增高,应考虑采取及时和恰当的措施保护研究参与者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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